返回

你当律师,把法官送进去了?

关灯
护眼
第四十三章 先搞对方心态
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书架

;   苏白露出两颗小白牙:“审判长,我想申请对我方当事人进行询问。”

    咚!

    “申请通过。”

    林友平敲响了法槌。

    齐丰在两名法.警一左一右的包围中,面对苏白突袭而来的提问,显得有些紧张。

    苏白给了齐丰一个眼神,示意其不要太紧张。

    等了数秒,齐丰平静下来以后,苏白才缓缓开口:

    “请问我方当事人,当时你在商场内,有刻意留意过商场中摆放刀具的位置吗?”

    齐丰摇了摇头:“没有...”

    “那你当时拿刀的目的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拿刀的目的..是想吓唬吓唬他们...”

    “那你在杀人以后第一主观反应是什么..?”

    齐丰似乎回忆起来了什么不好的事情,面色痛苦:“第一反应是害怕...”

    询问完这几个问题,苏白看向审判台:“审判长,我的询问完毕。”

    咚咚!

    “那请诉讼方律师现在开始你的法律解释吧。”

    “好的审判长。”

    苏白整理了一下西装,缓缓开口:

    “刑法上所定义的故意犯罪,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,明知道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,而继续实施的心理状态。”

    “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,故意犯罪,有两个特点:

    其一,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。

    其二,行为人对于其后果的发生,持放任的态度。

    这两个特点必须同时构成才能具备故意犯罪。”

    “如何判定行为人故意的内容,是一个复杂的问题,必须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。”

    “在本案的过程中:

    第一,我方当事人没有主观的去记刀具摆放的位置。

    第二,我方当事人的主观目的是吓唬他们,并没有杀害他们的意图。

    由于案件的突发性和不可重复性,我方当事人离开的第一反应是害怕。

    而针对一个青年大学生,在遇到这种事情,难免会有害怕的情绪,这不是单纯的逃逸行为。”

    “更重要的是,根据检方的指控和证据表明,我方当事人身高178,对方两人的身高分别为172和175。

&n

温馨提示:亲爱的读者,为了避免丢失和转马,请勿依赖搜索访问,建议你收藏【BB书屋网】 m.bbwwljj.com。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!

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,可能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。

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书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