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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启大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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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零九章 杀完打扫乾净好过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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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;高第还是觉得委屈,自己明明没有做什麽,怎麽就成了首犯了。

    可马光远丶罗得源的证词却足以把他定为首犯。

    「没有。」一肚子委屈的高第忿然地答。

    「人犯李宗延和薛三省已经自辩。公诉方,你可以反驳。」王之案说完后,装作擦汗,从袖子里滑出一张写满字的纸片,贴在右手心里,瞄了一眼。

    没错,程序符合皇上要求。

    右手一扣,纸片滑回衣袖里,王之案昂首挺胸,坐得宛如一棵青松。

    公诉方另一位检法官站起来,他二十多岁,脸上还有几个青春痘。

    说话又快又急。

    「人犯李宗延和薛三省百般狡辩,却改变不了一个事实,那就是政见不合可以杀人吗?

    我跟你意见不合,我又争不过你,于是我就在路上等你下班,给你一刀。

    可以这样吗?

    不可以!

    无论是从大明国法还是道德伦理,都不允许这样做。

    既然政见不合不可以杀人,那就更加不可以弑君谋逆!

    综上所述,你不能为了你认为的正义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。

    我们可以为了百姓,去剿灭盗贼丶草寇,因为这些人杀人越货丶违反国法。

    我们也可以为了国家,去斩杀寇边的建奴和鞑虏,因为他们侵犯大明,残害百姓!

    但是唯独不能为了心中的正义去害别人。此时你心中所谓的正义不是善,而是恶!跟那些为了心中恶念去茶毒百姓的盗寇杀人犯没有任何区别!」

    会审的众臣听得目瞪口呆。

    我听到了啥?

    不用想,这个检法官十有八九是皇上培养出来的。

    嘴里这一套套的小词,肯定是皇上教的,

    王之向后左右鳖了警,看到众臣的神情,心里呵呵一乐。

    继续看吧,律政厅这些人,跟皇上学了不少东西,还有更让你震惊的。

    王之案一拍惊堂木,「薛三省丶李宗延,检法官的话你们听到了吗?你们还可以自辩。」

    李宗延嘴巴张了张,说了一句:「无知小儿,知道什麽啊!」

    薛三省迟疑半刻钟,最后哭丧着脸说:「我问心无愧。」

    接下来就很快,公诉书摆在那里,薛三省等人犯也提不出有利的反驳意见,只是一个劲的说「燕雀焉知鸿鹊之志」,「我为国为民,问心无愧」之类的汤面话。

    在新定的司理审判过程中,这属于无效辩护,主审官王之案可以把它们当成一串的屁。

    不过为了慎重起事,他还是叫书吏把这些话记录在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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