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牧羊人:活着再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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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章 红土拳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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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弹掀起的红土还没来得及落定,我已经像被什么拽着似的扑过去,手掌重重砸在拳套旁的红土上。那触感猛地钻进骨子里——不是寻常泥土的凉,是种带着灼意的烫,像刚从灶台里扒出来的热铁,贴着掌心的皮肤往肉里渗。湿土发黏,昨夜的露水还没被晨光晒干,混着我手心里攥了半宿的冷汗,在指缝间扯出亮晶晶的丝,细得像蛛线,却韧得扯不断,黏在皮肤上,带着股潮湿的腥。

这土是边境独有的红胶泥,红得发暗,像被无数血珠浸过。指腹能摸到那些嵌在泥里的铁砂,细如碎钻,却带着棱,一下下硌着指纹的沟壑,攥紧时能感觉到它们顺着掌纹往肉里钻,松开手,泥块又死死粘在皮肤上,像层刚结的痂——半干的,带着土腥味,边缘微微卷着,要掉不掉,偏又沁着潮气,把那点灼意裹在里面,往骨头缝里钻。腥气顺着毛孔往里渗,不是单纯的土腥,是铁砂的锈味混着腐叶的霉,还有点说不清的甜,像这红土底下埋着什么,正借着潮气往外冒。

指尖往拳套边缘的裂缝里抠时,指甲先撞上了层硬壳——是皮革经年累月结的痂,混着尘垢和细沙,嵌在裂缝深处。稍一用力,指甲缝里就卡进些碎屑,糙得像吞了把沙。这皮革是真硬,硬得发脆,边缘卷着翘,像晒透了整夏的老槐树皮,用手一掰能听见“吱呀”的裂响,凑近了闻,有股陈旧的皮革味,混着点说不清的腥,像谁把它埋在土里过,又挖出来晾了半干。

指腹往深处探,突然触到片粗糙的布纹。不是皮革的滑,是布帛磨出的毛边,带着点扎手的刺,像摸到了晒干的玉米叶。那瞬间,指腹猛地一麻,像有细小的电流窜上来——是那截红布条。

十三岁那年的画面跟着这麻意涌出来。老槐树枝繁叶茂,把半个院子都罩在荫里,阳光透过叶隙筛下来,在青砖地上洒成碎金似的光斑,风一吹,光斑就跟着叶影晃,像满地跳动的星子。辛集兴家的缝纫机摆在院里的石榴树下,铸铁的机身泛着暗光,他娘踩着踏板,“咔嗒咔嗒”的声响混着蝉鸣,在空气里荡出细碎的涟漪。她手里拈着段红绸子,绸面亮得像浸了油,指尖穿针时,银亮的针头在红绸上点出小小的圈,线头绕上去,结出个圆滚滚的疙瘩。

辛集兴就蹲在缝纫机旁,膝盖顶着胸口,手里攥着副新拳套。那拳套黑得发亮,是刚从供销社买回来的,皮革上还带着折痕,指缝里渗着他的汗,把崭新的皮面洇出淡淡的湿痕。他盯着他娘手里的红绸子,指节攥得发白,喉结动了动才开口,声音里带着点没褪净的童音,却故意绷得很沉:“我妈说这红绸子是去山神庙求的,庙里的老和尚念了七七四十九天经,能挡刀子。”

说话时,他眼角的余光往我这边瞟,像怕我笑他。阳光落在他发梢上,镀出层金,鼻尖上的汗珠滚下来,滴在拳套的指关节处,洇开一小片深褐。我盯着那截红绸子,能看见上面细密的针脚,像谁用指甲轻轻掐出来的印,心里突然就暖烘烘的——那时候总觉得,这红绸子缝进拳套里,真能像他说的那样,替我们挡下所有的难。

那天辛集兴把红布条往我兜里塞时,力道带着股不容分说的倔。布角是磨出的毛边,糙得像刚割的麦茬,一下下蹭过我掌心的茧——那茧是常年握枪磨的,硬得发僵,却被这布角蹭得微微发麻。绸子上的皂角香顺着风飘过来,不是皂角泡在水里的淡,是晒透了的浓,混着他手心里的汗味,像晒在院里的干净衣裳,带着点阳光的暖。

“你揣着。”他捏着布条末端不放,指腹的薄茧刮着我的手腕,“等我赢了县运会,就把这布条缝在拳套里。”抬头时,阳光刚好斜斜切过他的脸,虎牙上沾着点金光,睫毛的影子投在颧骨上,忽闪忽闪的,像怕我不信,又补了句,“以后咱们仨不管闯啥祸,它先替咱们挡着。”

后来领奖台的场景,到现在想起来还烫得慌。初秋的阳光把铁皮台子晒得发暖,他举着拳套转圈时,红布条从腕口飘出来,不是蔫蔫的垂,是被风撑得鼓鼓的,像团烧得正旺的火苗,在蓝白校服的人潮里红得扎眼。

台下杨杰早跳上了看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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