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该也有培养前途。
这六人买的红缨枪是没有开锋的,如果开锋过,那就属于管制刀具类,他们买来后,在家开锋后,向政府备了案。
政府也说了,在捕杀野猪活动结束后这开锋了的红缨枪要上交,而且平时就放在野猪过称点,去围捕野猪前再来取就行。
因为这红缨枪是自己在家用砂轮开锋,并不是打造时淬火开锋,韧性、硬度都不行,只是第一次捕猎,就已卷了枪尖。
这几人在捕猎野猪时又不知道设置陷阱,如挖坑、设提套等,然后把野猪往陷阱处赶,可减少伤亡,轻松捕捉。
这六个人完全就是蛮干,只想着赚钱,没想到其中的危险,古人已说过:头猪二熊三老虎,这话不是排名野兽的厉害。
而是排名人若遇到它们,对人的伤害程度,野猪是排在第一位,这虽然说人遇到野猪的几率很大,才被伤的多。
但也从侧面说明野猪的凶狠程度,没有一种野生劲物是好惹的,不然也不会总结出:狮子搏兔亦用全力之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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