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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地苍茫:天之高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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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章 红梅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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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。

无亲无故,无友无家,梅才知自己原来是那么孤独,幼稚。

“你是苏家的孩子吧,回去告诉你家长辈,我要买你们家的雨花楼。”

梅记得,那是一个大大咧咧的家伙,有着坚实的臂膀,活像一个连环画里走出来的侠客,他叫山魈。

即使过着居无定所的日子,梅不满他高傲和不懂装懂的语气。她一个劲儿地解释自己和苏家断绝关系了,还有雨花楼不是想买就买的玩意。

山魈嗤笑道:“原来没家了呀,想你这种千金小姐应该连房屋都不懂买吧。本大爷告诉你,灵丹可以买房屋。只要灵丹够多,你家那座雨花楼也可以买下。怎样,睡天街的日子很不好受吧,要不要来本大爷这里做事?屈辱还是尊严,选一个。”

梅选了尊严,因为她受够了这种四处游荡丧家犬般的日子。凭借她在苏家培养的好底子,她对如何讨男子欢心很了解,尽管她以前对这嗤之以鼻。

经过一年训练,梅得以重返壶梁境,山魈也真的斥巨资买下了那座雨花楼。

俯视忘忧阁的声色犬马,山魈淡淡道:“以后你负责这里,我也会常来。你的工作很简单,招待贵客,打听消息。命令不一定需要你传,要你传的时候我会提前通知,此外的事都别做……想好是哪朵花了吗?”

梅将杯中烈酒一饮而尽,眼神锐利如刀:“不用想。我就是我,我就是梅。”

……

“迄今为止你杀过几个仙,几个人,回答我。” 李无痕紧盯着梅的脸,一丝迟疑,哪怕一丝细微变化都会被他捕捉。

“没有。”

“迄今为止你都给天罡做过什么?”

“打听仙官行程,住所,再转述山魈。”

“为何要协助反贼?”

“这是我的工作。”

李无痕顿了一下,说:“天条第十八条,协助、包庇反贼者,当处以一百至三百年牢狱之刑。情节严重者与反贼同罪,斩立决。你知道我的话意味着什么吧。”

梅仍是古井不波,“我的命就在你手上,巡霄卫大人。”

但李无痕抹去了所有笔录,还说:“我比你小一岁,而且我掌握不了你的命运。”

眼波无声流转,梅静静听李无痕说:“那晚我只看到两个该死的反贼,还有一个走投无路的女子。梅,想和过去做个了断吗?”

梅愣住了,她被那对深邃的紫眸深深吸引住了。李无痕的眼里有太多复杂的东西,就像一本厚重的书。以现在的她,只能看出那双眼里有着随时喷薄而出的怒火和原谅一切的怜悯。

“为什么?” 梅十分不解,她还没说她的过往。如果是这个少年提前调查过了,那不是更应该降下惩罚吗?

“你丢弃了自己的姓,但你似乎不愿提及原因。可真正放下的过往是可以被娓娓道来的。” 李无痕一字一顿地说:“既然有了断过去的决心,为何不贯彻到底?”

天规天条共计三千六,对于民来说,是保护他们,限制他们的准则。但对于制定者和执法者来说,则是挽救和杀伐的工具。李无痕作为执法者,他可以凭法条对梅降下百年拘禁的惩罚。但是作为一个差点犯下重罪的仙,大家都给了他一个生的机会,那么他何尝不可挽救一个尚有回头路的女孩?

李无痕又开始笔录,说:“据天规第七十六条,审讯一对一,不限时间、地点、手段。这是可供上层操作的法条,他们既然制定了,那么我也可以利用。”

“忘忧阁事件对天狩司影响很大。可八天过去了,却没一个仙来审你,连陆前辈都把机会让给我。”

李无痕写完了笔录。根据这份笔录,那晚的梅只是一个被反贼挟持、诬陷的无辜少女。

“为何要这么对我?” 梅不解,她猜测这个少年看出她还有点利用价值。

“若你作恶多端,你根本活不到这一天。”

门开了,光照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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