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”
一众这便立马搁筷,去到马棚里把马挪了过来。想方设法的拴好后,添上草料和清水,适才回到大堂,吃罢了这顿饭。
山珍虽然味美,可架不住山中酷寒。
小店里的火盆又不够,众人只能集中一处,围坐在大堂中央的火盆旁,一边取暖,一边商议着捉捕曾可的行动计划。
火舌卷着木柴噼啪炸开,终于驱走了浑身的寒意,把每个人的脸庞都烤得红彤彤的,直发烫。
听着他们翻来覆去的讨论声,小豌豆只觉得都是白瞎,心里嘀咕着这些大人总是爱在事情没影儿的时候瞎折腾。
黑风林场还没到呢,连地形都不清楚,山高林密的,谁知道会碰上什么情况,这不就是纸上谈兵么?越想越觉得无聊,她的心思早就飞到了窗外。
耳朵里响着的,也不再是争论声,而是不远处,一阵接一阵的狼叫。
于是乎,她离了席,自己一个人悄咪咪的打开了门栓,动作轻得不曾引起任何人的注意。
门吱呀一声轻响,她溜出门,站在前院里头,探头探脑的,望向了雪林深处,那一点点绿幽幽的亮光。
是狼吗?
听人家说,狼的眼睛在夜晚就是绿的。
虽然心里有点害怕,可好奇牵引着她。山风如冰刀一般擦过双颊,她却踮着脚尖,试图看清那些黑暗中的影子。那些狼群就在山丘上徘徊,带着野性的呼唤。
室内,火柴烧罢三捆,酒味和汗味混杂在一起,捉捕计划刚刚敲定,大家伙儿都松了口气。可李值云一转脸,适才发现小豌豆不见了,小板凳上空空如也,只剩下一扇半掩的门,在寒风里轻轻晃动。
李值云勃然一惊,当即冲出门去,徐益紧随其后。其余人,也跟着冲了出来。
放眼一瞧,前院的门也开了。院门前的雪地上一片狼藉,到处是混乱的鞋印,乱七八糟,模糊成了一片。叫人不由得想到,里头还夹杂着狼爪的足迹。
一时间,李值云心肝欲裂,她扬起嗓门,几乎喊裂了嗓子。
“豌豆——!小豌豆——!”
呼喊声撞到了山上,又弹了回来,在空寂的山谷间来回跌荡,一声接一声,愈喊愈急,却始终听不见那声熟悉的、细弱的回应。
倏地一下,两行热泪滑下。
徐益看到李值云落泪,歘地一声抽出了佩剑:“值云,你留下,其他人,跟我走!”
群声响应,个顶个的抽出了武器。接过了掌柜递来的火把,徐益带头,第一个蹚出了院门。再沿着满地凌乱的足迹,一路往南寻。前行了约莫二百多步,眼前,便是那座并不太高的棺材山了。
——————
在一众寻找小豌豆的时候,在拂晓镇办案的沈悦和岁丰,终于找到了那只丢失的猪。
嘎嘎嘎,人和猪前后脚丢,说出来也怪叫人笑话的。
是在哪里找到的呢?拂晓镇上面,方县的牲口市场……
镇子上遍寻无果,过膝深的白雪都把人冻出关节炎了,鼻涕流到了嘴角上,适才突然想到,会不会是被人捉了去,卖到了牲口市场。
这便赶往方县,一家一家的去问,一家一家的去找。
糖姬说,王屠户的猪,猪屁股上都有一个“王”字烙印。后来,正是根据这个烙印,才终于寻到了那只半大不小的,半成年小公猪。
踩着众人异样的目光,一行把猪牵回了客栈。
时下,正在犹豫着,要不要请个屠夫过来宰猪,在它的肚子里寻找戒指。
“不好吧,好歹是一条命啊,我能吃,但不想杀,太残忍了……”
岁丰揉着头发,一脸抗拒,跟沈悦商量着,给猪灌下泻药,看不能把金戒指洗出来。
沈悦呵呵直笑,也是一脸犹豫。毕竟十天半个月了,如果真的被猪吞下,很有可能早就拉出来了。届时,要是戒指没找到,又杀了一条命去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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