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开宏港,秦梦云没有选择坐飞机,而是坐的昌哥的走私船。
船很小,且不舒适,在清晨的迷雾里航行。
可以看着宏港的繁华,渐行渐远。
像是做了一场梦,勾动起了年轻时的悸动。
那时的自己,为了所谓的爱情,勇得人神共愤。
现在老了,不是爱不动了,而是考虑的事情太多了。
因为成长了,不再无知,明白这个世界,根本没有什么爱情。
所谓的一见钟情,不过是见色起意。
所谓的离开他活不了,不过是他的费洛蒙,让你中了毒。
如果生理不喜欢,就不可能有心理喜欢。
好可惜,她应该挺生理喜欢冯怀义的。
只是有些事情,必须刚刚好,差一分,差一毫都不行。
下了船,到了特区,她见到了昌哥。
短短两年,昌哥的事业更上一层,派头也更足了。
但昌哥还是抽了时间,特意来接待她。
搞走私的,就得消息灵通。
从秦梦云卖掉那辆劳斯莱斯起,他就知道了秦梦云和倪氏有关系。
而在最近的新闻报导中,在照片的角落,他也敏锐的发现了秦梦云的踪影。
从而更加肯定,秦梦云在宏港,有着不可小觑的人脉关系。
昌哥摆了酒席,还把沈繁星叫了过来。
她的这个亲儿子,如今混得并不算如意。
沈繁星从小就想当歌星,可惜他的天赋上限在那里,即便有人托举,也只能做到一般般。
写歌一般般,唱歌一般般,跳舞一般般,火不起来。
最后昌哥没有办法,让他去拍广告,去演戏,火了。
但这种火,又不是沈繁星要的那种。
因为他不想当花瓶,靠一张脸吃饭。
有些人,总觉得怀才不遇,老天对他不公,却永远不肯正视自己的能力。
母子重聚,没能混出头的沈繁星,在母亲面前抬不起头。
他想证明自己有能力,却最终只证明了,自己得靠母亲给的容貌活着。
一顿饭吃完,秦梦云该坐着物流公司的车回江城了。
沈繁星追着车,一直跑,跑到气喘吁吁,跑到两眼发花。
可是整个过程,他没有喊一声“妈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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