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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鲁滨逊漂流记开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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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 虎仗人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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狗身上的长枪。

    陈舟并未将硕鬣狗的尸体拖回。

    一来细齿巨熊的肉已足够他和保尔食用。

    二来熊尸的血腥味儿太大,细齿巨熊又是体型过于庞大的生物,简直就像一座堆在地上的肉山,任何掠食者路过都难免会多看几眼,那些食腐动物甚至会为争抢这头巨熊打得你死我活。

    为分散今夜徘徊在土丘附近食肉动物的注意力,陈舟觉得丢下硕鬣狗的尸体很有必要。

    距离熊尸不远的篝火会吓退一些目的不纯的野兽,其中部分生性谨慎的野兽便会退而求其次,去吃硕鬣狗,这或许能为他们带来些许安宁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架起锅,就近取了些水放在篝火上加热,看着庞大的熊尸,陈舟颇有些惋惜——

    他倒不是惋惜这样一头伟岸的生灵就这样倒在了史前的荒原,而是惋惜好好一张熊皮被他戳了那么多个窟窿。

    更令他痛心的是,这里距离庇护所实在太远,他和保尔又迫切地需要食盐,根本没有时间鞣制熊皮。

    整头细齿巨熊的皮毛完全剥下来几乎能盖住他们的木石结构小屋,冬天若是有这么一张厚实的毛皮覆盖屋顶或是铺在地上,房屋的保暖性能便可大大提升。

    不能将这张熊皮鞣制好带走,陈舟只觉暴殄天物。

    “唉……”

    唉声叹气,陈舟用手斧剁下了巨熊的熊掌——

    据说熊掌前后味道不一致,其中后掌臭,前掌更劲道更具营养。

    不过关于熊掌左右哪只更好吃倒是众说纷纭。

    有人认为熊采蜂蜜时右掌经常被蜜蜂蛰,肉质便因此产生变化,更美味一些。

    也有人认为熊冬眠时经常用舌头舔左前掌,把脚掌上的老茧舔薄乃至殷红渗血,津液润泽掌心,使得左前掌肉质分外细嫩,便更好吃。

    陈舟不知道细齿巨熊有没有寻找史前蜂蜜的习性,也不知道这头熊会不会冬眠,冬眠时又会不会弄得满手口水,因为他只有一个选择——

    左掌。

    巨熊的右掌已经被他砍掉了趾爪,已经变成不完整的熊掌了。

    简单在河边涮洗砍掉的熊掌,估摸行军锅装不下这个大家伙,陈舟只得用斧头“修剪”一下熊掌的轮廓,甚至砍掉了掌心周边不少皮肉,才将它调整到可以塞进行军锅的程度。

    本想用火燎去熊掌上的毛发,看了看不甚旺盛的篝火,他最终选择更耗费材料但更省事的做法——

    剥皮。

    别看陈舟近几年对户外生存和极限运动的了解大大提升,但关于烹饪,他还是所知甚少,尤其是熊掌这种高端食材,他完全不知道该怎么烹饪,之所以砍下熊掌,不过是因为心血来潮。

    剥掉皮后,他直接将熊掌塞进行军锅中,等待炖出血沫后倒出血沫稍加清洗后便盖上盖子用高压炖熟炖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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